市财政局积极创新财政评价方式,坚持“财政为主、机构为辅”评价模式,更好发挥绩效评价在推动财政科学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,持续提升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效能。
一是把好事前“遴选”关。每年围绕市委、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,选择政策性强、覆盖面广、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,确定年度财政评价计划。近两年,共开展财政评价项目36个,涉及资金391.7亿元,评价范围覆盖“四本预算”,并拓展至政府投资基金、政府购买服务、政府债券项目等。
二是把好实施“过程”关。建立全员参与、分工明确、协调配合的评价工作机制,对政策相对单一、资金用途较为清晰的项目,由局处室自主实施;对政策比较复杂、资金支持方向较多的项目,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,并邀请人大审计及行业领域专家全过程审核把关。
三是把好事后“问效”关。建立整改反馈机制,督促单位及时整改,定期开展“回头看”,确保整改落到实处。建立预算安排挂钩机制,将评价结果应用于下年度预算编制,对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,优先足额保障;对支出无效低效项目,削减预算或不予安排。建立专报机制,每年选取部分问题分析透、政策建议切实可行的报告形成财政情况专报,报市委、市政府供决策参考,近两年14份专报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