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门美高梅金殿,澳门赌博现金网

图片
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的实施意见
来源: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:2024-02-23 14:47 累计次数: 字体:[ ]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,根据市委办公室《关于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市采购工作实际,现就采购领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
一、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

各单位应严格遵守部门“三定方案”确定的职责范围事项,根据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要求,厘清政府和市场、政府和社会关系,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,严禁将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外包,严禁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新增用工。

二、采购需求应符合政策和实际需要

采购人根据本单位职能与发展的需要,经单位采购内控决策程序确定采购项目、申报采购预算获准后,应结合落实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要求,进一步通过咨询、论证、市场调查等方式,确保采购项目需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,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等标准,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,严禁发生“非必需采购”“豪华采购”“采购不用”等现象。

三、合理确定采购最高限价

采购人在采购项目需求完整、具体、明确、合规的基础上,应进一步通过市场调研,了解相关产业发展、市场供给、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,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、升级更新、备品备件、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,根据调查论证情况、资产配置标准等,在不超过采购预算的前提下,合理确定采购项目最高限价,严禁虚高、虚列政府采购预算价格。

四、准确应用采购评审方法

按照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,在满足采购标的功能需求的前提下,采购技术或服务标准统一、需求完整明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,应主要围绕价格开展竞争,选用最低评标(审)价法并据以确定中标(成交)供应商,在保障采购项目基本功能和质量的同时,有效控制高价,节约财政资金。

五、推进联合与集中带量采购

对于供应标准统一、配备标准统一的办公设备或采购人有共性需求的采购项目,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市政府采购中心)和主管预算单位,应通过联合采购统一谈判或集中带量采购确定价格。

六、禁止列支非必要中介费用

(一)集中采购项目,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编制招标(采购)文件代理采购,原则上不得列支有偿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实施前期采购需求调查、采购文件编制等代理服务费用。

(二)分散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、社会关注度高、与社会公共利益或公众安全关系密切的(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),采购人应当商请委托集采机构代理采购。由集采机构代理采购的,原则上也不得列支有偿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实施的前期采购需求调查、采购文件编制等代理服务费用。其中专业性较强、相对复杂的采购项目,如确有需要,可向主管预算单位申请,主管预算单位从严审核列支相关代理服务费用。

(三)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、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货物类采购项目,以及10万元(含)以下的所有采购项目(均指非框架协议和网上商城目录内项目),采购人应当健全并严格执行单位采购内控制度,自行组织实施采购,不得列支相关代理费用和专家评审费用。

以上意见,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